1. 申請「破產解除證明書」並聯絡環聯
根據《破產規則》第 92 條,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「破產解除證明書」。再呈交「環聯信貸資料庫」(TU)作記錄,以證明自己已沒有破產令在身,乃恢復信貸的第一步。
2. 開立戶口
你需要先從高等法院獲得破產解除通知書,然後才能向銀行提出開戶申請。銀行通常不會拒絕破產者開設公司銀行賬戶。但還是需要看到破產解除證明,而且不同銀行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。
3. 申請第一張信用卡
曾經破產人士於破產後4年,向環聯信貸資料庫申請個人信貸報告,最快約需9年才能申請信用卡。在破產後申請你的第一張信用卡,是爭取未來提升信貸額的重要一步。通常,一些中小型發卡機構,對於曾經經歷過破產的人比較願意發放信用卡。儘管這些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金額可能會較低,但獲得批核的信用卡後,每個月只運用信用限額的小部分,大約維持在30%至50%,簽賬額越低越好,並持續準時還卡數,就可以慢慢改善信貸評級。
4. 切忌短期內申請多張信用卡
如果你曾經破產,每次申請信用卡時,銀行或財務機構都會查詢你的信貸記錄。這種查詢叫做「硬性查詢」。每次查詢都會留下記錄。所以不要短時間內申請太多信用卡,這可能會降低你的信貸評分。